红木家具被称为家具中的“贵族”,兼具实用与收藏特点,在名贵木材资源不断减少而市场需求持续上升的现状下,其保值和增值优势是有目共睹的。
纵观这十多年来,全国红木家具的企业数量、产品生产制作数量以及销售态势都在迅速增长,设计风格也趋于多元化,既有明清仿古家具类型,又有与当今生活融合和渐变的新中式红木家具,满足了不同的消费需求,还推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,在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多个规模型、集约型的红木家具产业基地以及红木家具文化产业园和博览中心。可是,由于2013年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**贸易公约》(CITES公约)进行了修订,中国红木家具市场受其影响,红木原材料价格连续数月急剧上扬,部分木种成倍地涨。原本就竞争激烈的中国红木家具行业更加风起云涌,由此引发业界和消费者对国内红木家具市场走向的关注和议论。
2013年3月,第16届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**贸易公约》缔约国大会在泰国曼谷召开。此次会议上,CITES公约将我国国家标准GB/T18107-2000《红木》所列的33个红木树种中的7种列入管制物种,并于6月12日起正式实施。
红木,是当前国内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名称。国标GB/T18107-2000《红木》所列的33个红木树种,归为紫檀木、花梨木、香枝木、黑酸枝木、红酸枝木、乌木、条纹乌木和鸡翅木8类,隶属于紫檀属、黄檀属、柿属、崖豆属及铁力木属。其中主要是紫檀属和黄檀属,并且绝大多数是从东南亚、热带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口。而列入CITES公约的7种管制物种是:交趾黄檀、中美洲黄檀、微凹黄檀、伯利兹黄檀和卢氏黑黄檀,由附录III被列至附录II;檀香紫檀、巴西黑黄檀,被列入附录I。公约规定,被列入附录II内的物种,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再出口证明书,方可进行**贸易;被列入附录I内的物种,禁止商业性**贸易。
交趾黄檀等7个红木树种的出口受到了限制,这对我国红木家具市场有何影响?
目前在国内市场上,除了巴西黑黄檀、中美洲黄檀、伯利兹黄檀制品比较少见外,檀香紫檀、交趾黄檀、卢氏黑黄檀和微凹黄檀,都是常见的红木制品原料。CITES公约修订生效后,原产国对红木树种的出口管控肯定会越来越严厉;从长远来看,红木树种的**贸易有收紧之势。
众所周知,制作红木家具的原材料本身就属于稀缺资源,尤其是传统用材,有些几近绝迹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由物种缺失导致的供不应求,必然带动红木原材料价格攀升。诚然,红木家具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转嫁成本来抵销这种趋势,但随着红木原材料价格的节节攀升,只有少数实力雄厚的企业才能坚守。对此,中小型红木家具企业须及早寻找替代材料,或者以品牌效应替代名贵的材料价值。与此同时,要充分认识到,工艺与原料要相辅相成,好原料要求好工艺,好工艺也要体现好原料,要向“新中式”方向开发。何谓“新中式”?新,就是对传统家具赋予新的内容、新的形式,从品位、功能、材料、结构、工艺、装饰用途等方面进行拓展和创新;中,就是在红木家具上注入中式传统家具的基因、文化内涵和文化符号(元素)。
红木限购了,红木原材料进口日趋严厉,红木家具生产企业无米下锅的困境正在日渐迫近,出现关闭、停产*当其冲的,自然是****、原材料储存较少的中小型红木家具企业。今后的总体趋势,肯定是市场上的红木原材料供应量越加稀缺。另外,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更多的红木树种进入限购行列。对此,生产红木家具的企业切莫等闲视之,要提前做好准备,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举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