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规执行效果仍难预料 监督需加强

2015-04-27来源 : 互联网

日前,经国家商务部于2014年5月批准立项,并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(简称中国红木委)编制的《红木类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规范》标准已正式启动,并将于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。这是继去年初,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-2011》**后针对红木商品市场国家再出的新规。一直以来,尽管红木市场*热,但在销售、售后等方面却存在着众多问题,即便是真假商品之间的判断标准与依据都显得非常敏感。此次新规的**,将有可能解决长期存在在红木市场里的“痼疾”。

新规更加规范有**

据了解,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编制的《红木类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规范》标准已正式启动,填补行业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国家标准的空白,并已经国家商务部于2014年5月批准立项。

《红木类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规范》标准将从红木类商品销售的基本要求;红木类商品销售技术要求;红木类商品售后服务要求;红木类商品回购、租赁销售规范;红木类商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的评价体系等五个**方面对红木类商品的销售、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规范性要求。

有业内人士指出,此次红木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标准的制定,对红木商品的这些新、老问题的解决,对整个红木行业和企业的良性发展来说是可喜可贺的,对消费者来说更是**,未来的红木市场定会更规范。

据中国红木委信息部部长毛传伟介绍,此标准将对红木类商品的销售及售后进行规范指导。例如,在销售上,红木类商品必须配备树种、等级、材料检测标示等信息; 此外,该标准对红木商品的销售人员、销售场地也有详细要求,对商品保修期也提出具体要求;如果红木商品参与回购与租赁销售,则涉及相关流程,如第三方评估、第三方担保等。

红木类商品不同于普通家具,由于材料的特殊性,具有保值增值的特点,可以说,红木商品既是使用品,同时也更多地用作投资(**)品。因此,红木家具的销售和售后方式更为特殊,也更需要行业规范。

新规执行效果仍难预料

事实上,针对红木市场**新规并非*次。在去年初,就曾有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-2011》标准的**。而这套标准更多从“出身”上为市场进行指导。

据了解,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-2011》的新规一度被称为红木业的“新国标”。其中,对红木产品需**“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、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,否则禁止销售”的规定可谓严格。但是上述的标准在市场却得不到有效的执行。很多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也无视标准的存在,对于规定中要求的 “明示卡”置若罔闻。

有**指出,此次《红木类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规范》新规的**,也有可能遭遇到和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-2011》同样的尴尬。“执行规则比制定规则要重要,如果得不到落实,什么样的新规都是无效的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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