尺寸:125x42x88cm
条案为交趾黄檀面两端装有翘起的“飞角”,故称“翘头案”。翘头案设有挡板,并施加精美的雕刻。作镂空雕;案中所雕的夔龙为群龙之*,饮食有节,不游浊土;配以西莲花,中正之余又不失华丽之风;而案多为供陈设厢之用,不为俗用,置于堂中,可正家风;或为神明之所用,乃鉴虔诚之心。如此公正之物,与夔龙相合,见其威严;间以西莲花,见其亲和,相间相合**端正之格,精致耐看,是为上品。
翁美玉:现为福建省华名华居家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,福建省华闽古典艺术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,福建省莆田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;并是莆田市人大代表、福建省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、莆田市进出口协会会长。虽身兼数职,却仍醉心于古典家具及工艺品的设计和创作。她在继承传统工艺和图案的同时,也不断探索创新,打造具有古韵今风的精品。其作品在古朴中蕴含现代,在实用中展现艺术,很好地将传统艺术融入到现代家居生活中。曾获福建省三八红旗手、福建省商务系统劳动模范、福建省**女民营企业家、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、中国家具行业巾帼新秀奖等荣誉。华名华居公司已获得中国红木家具行业三**企业、中国家具行业2012年度**企业、福建省**商标、福建省**产品、**企业技术中心、福建省“守合同、重信用”企业等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