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 年,有人从马达加斯加进口了一种木质坚硬的木材,其材新切面呈橘红色,久而转为深紫、褐色,其纹理特征和我国古式家具中所用的紫檀较为相近,之后经某**机构“鉴定”为“紫檀”。后来因这件事惊动了***环境保护组织,于是通知了马达加斯加**停止采伐此木并禁止进行贸易。
之后马达加斯加向***环境保护组织递交书面报告,说明本国根本不产紫檀。***保护组织就请了木材研究所**前去考察并起草详细报告上交,后证实此木为卢氏黑黄檀,从此真相大白。
2000 年,中国人民共和国红木国家标签,规定了5 属8 类33 种木材品种为红木,其中也包括了这种不是紫檀的”卢氏黑黄檀“。将其归类到黄檀属中的黑酸枝类,也就变成了红木。为了加以区别,真正的紫檀(檀香紫檀)便叫做了“小叶紫檀”,黑酸枝卢氏黑黄檀就被叫成了“大叶紫檀”。
2001 年,虽有人将这颠倒黑白的过程公开,但了解的此真相的依旧为数不多,多数人还沉浸在由话音演变而来的”小眼儿紫檀“和”大眼儿紫檀“。然而”大叶紫檀“并不是真正的紫檀,是一些商家为了提高这种木材的身价以及个人对卢氏黑黄檀的误称。
卢氏黑黄檀虽新切面颜色极像紫檀,日久也会有颜色变化,但它的质感比较粗糙,纹理粗犷,切面带有明显且较宽的深褐色条纹,管控也相对偏直明显,料制也没有小叶紫檀来的细密。